上海圆谷公司召开第一届圆谷版权说明会

作者:adie  来源:MSL  时间:2005-11-15 18: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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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系列作品自1966年在日本诞生以来,深受世界各地人们的喜爱。从1993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电视播映至今,同样也掀起了一股奥特曼热潮。

  就在即将迎来奥特曼诞生40周年庆典之际,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圆谷公司)在上海花园饭店召开了“第一届圆谷版权说明会”。在会上,圆谷公司历数了其成立至今所创作的四十余部奥特曼电影电视作品,强调了现在正风靡大陆的《迪迦奥特曼》等新系列和圆谷早期作品《宇宙英雄奥特曼》无论从摄影技术构思还是人物造型与理念都有着相当大的区别。并且,奥特曼系列其主题是宏扬勇敢、正义、和平,奥特曼系列以其一贯弘扬勇敢、正义、和平的主题,引导少年儿童积极、乐观和向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现今圆谷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采用了版权代理公司的经营模式,授权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华创)全权代理《迪迦奥特曼》。世纪华创作为《迪迦奥特曼》中国版权总代理,不仅在电视、出版、音像等领域进行了成功运作,同时也在鞋帽、玩具、文具等各行各业授权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而上海圆谷策划有限公司作为日本圆谷公司的子公司,则在授权业务的基础面,如商标法律活动等方面起到了平台支持作用。

  另外,目前深受各方关注的日本圆谷制作公司与泰国采耀公司、广州锐视公司在圆谷公司制作的五部早期奥特曼作品上存在的诸多法律诉讼纠纷。据圆谷制作公司的法律顾问沈佩国律师介绍:泰国采耀电影有限公司凭借辛波特(Sompote,采耀公司的创始人)手中的所谓的与圆谷制作公司1976年签订的合同,宣称自己是奥特曼著作权的受让人。而经过权威专家对这份1976年合同上圆谷授权人的签名笔迹鉴定,发现是伪造的。虽然东京地方法院仅凭合同一方辛波特的证词(而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去世)就推断该合同真实存在,但判决还是明确规定:1)采耀公司在日本不具有系争奥特曼的著作权;2)采耀公司在日本以外的国家不具有系争奥特曼的著作权;3)采耀公司在日本国内,不得对第三者称其为系争奥特曼在日本国外的著作权人。对于和圆谷公司在日本国外就奥特曼著作权物所进行的交易活动,采耀公司不能称侵犯其著作权。但采耀公司只向外界展示了圆谷公司的起诉被驳回的部分,而隐瞒了关于对自己限制的内容,并因此在中国造成了“日本法院判采耀公司是奥特曼的著作权人”的假象。采耀公司不仅在中国的媒体上大肆渲染,甚至对奥特曼的著作权人的被许可人进行起诉,还恶意利用这五部旧奥特曼系列的诉讼纠纷,对圆谷公司的其他新奥特曼作品如迪迦奥特曼的业务进行干扰。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作为其真正的著作权人,将通过各种形式在中国向广大奥特曼爱好者及商家澄清事实,并已开始通过法律手段取缔采耀公司的侵权活动。
 
  圆谷公司表示鉴于《迪迦奥特曼》的成功经验,他们将继续与上海世纪华创保持合作关系,为中国的孩子们带来更精彩的奥特曼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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